为建立健全全区农村合作金融信用户、信用村(社区)、信用镇(街道)创建工作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,逐步建立统一、规范的农村合作金融评价体系,和实现信用激励机制比较完善、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、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,我区决定建立农村合作金融信用信息档案。
建立农村合作金融信用信息档案在区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《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信用户、信用村(社区)、信用镇(街道)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》中被列为主要工作内容,该文件强调要切实加强农户(含农户、个体工商户、居民,下同)等相关信息采集工作,建立健全信用档案,为开展信用评级夯实基础。